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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办公室关于评选2017年度大连理工大学
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2017-12-04     (点击: )

校内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提高校内各单位信息化建设水平,推进我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大连理工大学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大工办发〔2016〕25号)、《大连理工大学网络信息技术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大工办发〔2017〕25号)文件精神,网络与信息化中心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度大连理工大学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

1.评选范围

校内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2.参评条件

(1)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工作,建立健全本单位信息化建设与信息化管理的工作队伍和有效工作机制,围绕信息化建设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2)参评单位主要领导负责本单位的信息化建设工作,根据本单位业务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信息化建设规划并落实,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具有创新或特色应用,机关及直附属单位应有本单位的门户主页,学部(学院、部)应同时有英文版门户主页。

(3)积极参加网信中心组织的各类信息化应用、网络安全等培训活动;在本单位内积极开展信息化应用宣传推广工作,各种应用使用情况良好,使用率较高;学部(学院、部)教师个人主页开通率在60%以上。

(4)能够严格按照《大连理工大学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中对信息化项目立项、项目建设的要求进行项目申报与建设,能够履行项目负责单位的责任,牵头协调项目参与单位按照项目建设时间节点完成项目建设。

(5)重视本单位网络安全管理工作,2017年度无重大网络信息安全事故发生。

(二)信息化建设先进个人

1.评选范围

各单位信息化负责人、信息化专干及积极参与学校信息化工作的相关人员

2.参评条件

(1)本单位满足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的参评条件。

(2)热爱信息化工作,有较高的信息化素养和专业技能;积极参加网信中心组织的各类信息化应用、网络安全等培训活动。

(3)熟悉本单位信息化建设情况,提出本单位信息化建设需求和建议,认真完成本单位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包括业务调研、需求分析、数据和业务流程整合、网络信息安全建设等工作。

(4)认真完成学校信息化各业务系统在本部门内的二级管理工作;参评个人熟悉并使用各类信息化应用包括熟练使用移动客户端i大工、开通教师个人主页、使用微软正版软件、使用云盘等;在本单位内积极开展信息化应用宣传推广和培训工作,各种应用使用情况良好,使用率较高。

二、评选办法

1.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由校内各单位在自评的基础上自愿申报;信息化建设先进个人由各单位或网络与信息化中心对照参评条件推荐本单位信息化专干或积极参与学校信息化工作的相关人员参评。

2.申报材料力求语言精练,能客观反映工作特色和主要业绩,重点陈述本年度信息化建设开展情况、信息化应用宣传推广和培训情况、各类信息化应用使用等情况,并以附件形式提交本单位信息化应用培训的照片等材料。

3.网信中心组织评审组根据各单位提交的材料和实际情况进行评选,并对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三、材料报送

1.参评单位及个人请于2017年12月15日下班前将纸质版申报表和工作总结等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网信中心办公室(网信中心104室)。

2.参评单位及个人须同时提供所有材料的电子文本,发送至its@。申报先进单位文件名请采用:信息化先进单位+单位名称;申报先进个人文件名请采用:信息化先进个人+单位名称+个人姓名。

3.联系电话:84708640

附件1.2017年度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申报表

附件2.2017年度信息化建设先进个人推荐表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