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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自聘人员在线申请统一身份认证账号服务的通知
2018-03-29     (点击: )

校内各单位:

为规范学校各类自聘人员统一身份认证账号的管理,实现自聘人员自助申请和办理各类信息化应用,网信中心经与人事处、科学技术研究院研究,决定自2018年4月2日起启用自聘人员在线申请统一身份认证账号服务,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自聘人员范围界定

自聘人员是指校内各单位自行聘用的人员,且该人员与人才派遣公司等签订了用工合同。校内自聘人员按身份类型分教学科研人员、行政人员两类;按学校备案管理部门分两类,第一类是由学校人事处备案管理的自聘人员,包括校机关各单位、凌水主校区各学部、学院自聘人员;第二类是指各单位自行备案管理的自聘人员,包括开发区校区、盘锦校区自聘人员以及后勤处、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自聘人员(不含后勤、产业下属企业聘用的员工)。

二、自聘人员申请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可以做什么?

自聘人员开通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后,可申请开通校园网、申请学校电子邮箱、登陆校园门户、登陆相关业务系统、办理校园玉兰卡、使用大工云盘、正版软件、校园VPN等信息化服务。同时,教学科研类自聘人员的基本数据将会推送给教师个人主页和机构知识库(在建)等公共服务平台,使学校自聘的教学科研人员也能开通个人教师主页和个人学术主页。

三、自聘人员统一身份认证账号申请流程

各单位【人事专干】通过【校园门户】-【应用中心】-【轻应用】-【自聘人员管理】模块发起自聘人员的申请,【自聘人员管理】模块各用户操作手册见附件。

第一类:人事处备案管理自聘人员申请流程

图1: 人事处备案自聘人员申请流程

第二类:各单位自行备案管理自聘人员申请流程

图2 :单位自行备案自聘人员申请流程

四、前期工作准备及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明确本单位【人事专干】和【分管人事工作领导】的具体人员,并由本单位【信息化专干】于4月1日前在学校【岗位角色平台】中完成岗位配置;

2、各单位【人事专干】要对本单位现有自聘人员进行梳理(现有自聘人员汇总表网信中心将通过电子邮件单独发给各单位人事专干),对仍在聘用自聘人员的合同起止时间、人员身份类型(教学科研人员、行政人员)信息的确认和完善,于4月4日前将调整后的自聘人员汇总表发网信中心。4月4日后,各类信息化服务的使用期限将与自聘人员合同起止时间联动,合同过期后,自聘人员将无法使用信息化各类服务。

3、各单位应保证所有填写的自聘人员信息及合同真实有效。

4、各单位【人事专干】和【分管人事工作领导】若发生调整,各单位【信息化专干】需及时通过岗位角色平台完成相应的变更操作。

网络与信息化中心

人事处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8年3月29日


附件【自聘人员管理【分管人事工作领导】操作手册.doc已下载
附件【自聘人员管理【人事专干】操作手册.doc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