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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的通知
2019-12-04     (点击: )

校内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办法》、《高等院校管理服务类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加强学校各类移动应用的规范建设、应用和管理,促进教育移动应用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开展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安全管理和备案工作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本次备案范围为: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教育APP,以下简称教育移动应用)。教育移动应用是指以教职工、学生、家长为主要用户,以教育、学习为主要应用场景,服务于学校教学与管理、学生学习与生活以及家校互动等方面的互联网移动应用程序,包括各单位自主开发、自主选用和上级部门要求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

教育移动应用备案依托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网址:http://aqq.eduyun.cn,以下简称公共服务体系)常态化开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开发谁负责、谁选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备案。

教育移动应用的备案分为提供者备案和使用者备案。其中使用者自主开发,服务于本单位且不对外单位提供服务的教育应用,除提交使用者备案外,还需同时提交提供者备案信息。

二、总体要求

1、加强教育移动应用的统筹协调。各单位应按照《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办法》要求,系统梳理本单位开发和选用的教育移动应用,形成教育移动应用名录并完成提供者和使用者备案工作。

2、规范教育移动应用的管理工作。各单位选用教育移动应用应报信息化建设管理办公室和党委宣传部审批,开发教育移动应用应申请立项并参加学校信息化建设项目论证会。各单位不得选用未完成提供者备案的教育移动应用以及开发未经审批、立项的教育移动应用。

3、推进教育移动应用的整合共享。严格控制学校管理服务类教育移动应用的数量。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学校只允许有一个对外的校级移动应用APP,不允许二级单位开发面向校内用户的独立APP。学校所有移动应用应基于学校公共数据平台的数据开发,不得向用户采集个人基本信息。

4、提高教育移动应用的网络安全保障。各单位若已存在自主开发的教育移动应用,应按照《网络安全法》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的要求,完成定级备案和测评整改。

三、工作职责

各单位是本单位使用和开发教育移动应用的具体负责部门,应认真学习关于备案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见附件1、附件2及附件3),全面梳理并掌握本单位使用和提供的教育移动应用。各单位信息化负责人应负责贯彻落实备案工作的相关要求,信息化专干作为教育移动应用安全管理和备案相关工作的联系人,负责备案工作的具体实施并填写相关信息表,配合信息化建设管理办公室完成备案工作。此外,属于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的单位,要按照上级要求完成ICP备案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2019年12月4日—2019年12月20日

各单位的信息化专干须按提供者和使用者将本单位的教育移动应用进行分类并填写《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备案信息表》(见附件4)或者《教育移动应用使用者备案信息表》(见附件5),于12月20日前反馈至信息化建设管理办公室(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送至网信中心306;同时发送电子版至xxb@)。非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和使用者的单位只需通过邮件反馈“本单位非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和使用者”即可,无需报送附件4及附件5。

(二)2019年12月1日—2020年1月31日

1、属于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的单位,应在2020年1月31日前完成相关应用的ICP备案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工作。

2、属于教育移动应用使用者的单位,应督促教育移动应用的提供者在2020年1月31日前按相关文件要求完成应用提供者备案,并及时在公共服务体系平台上传、更新信息,以免影响正常使用。

3、信息化建设管理办公室将对各单位填报的信息表进行梳理,集中上报公共服务体系平台,如需其他附件材料,请各单位信息化专干提供并配合完成。

(三)2020年2月1日至长期

1、信息化建设管理办公室将教育移动应用备案工作纳入常态工作。对于未完成教育移动应用备案工作的单位,将提交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管理委员会讨论处理意见并进行处理。对于违反法律、法规,造成国家、学校和个人损失的,将依法配合公安、网信等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2、对已完成公共服务体系平台备案的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和使用者,应建立并完善动态更新机制。各单位作为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或使用者,若已有备案信息发生变化,须在10个工作日内重新填报相关信息表并报送给信息化建设管理办公室,由其在公共服务体系平台更新备案信息并提请重新确认。

五、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备案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保证备案工作顺利进行。

各单位如在备案工作开展中遇到问题,请联系信息化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郭晓明

联系电话:84707009


信息化建设管理办公室

2019年12月4日


附件【附件1: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教技函[2019]55号).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技厅[2019]3号).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3:教育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高等院校管理服务类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教技司[2019]265号).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4: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备案信息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5:教育移动应用使用者备案信息表.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