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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信办发 〔2014〕2号



网络与信息化中心关于中心主页通知、公告及新闻发布的规定



网络与信息化中心主页(含一卡通主页)是中心对外宣传的窗口,是全校师生了解中心日常工作、科研、文化等信息的重要渠道,为加强对中心主页(含一卡通主页)通知、公告及新闻发布工作的管理,现将发布、审核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是在中心主页(含一卡通主页)发布的通知、公告及新闻报道,须经主任或主管副主任审查通过后方能发布。

二、各部门通知、公告及新闻经审查通过后,发至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发布。

三、交给办公室的各部门来稿凡是由文字和图片组成的,须另外提供原图。文字统一为word文档格式,标题须为宋体三号加粗字体;正文须采用宋体小四字体,行间距为1.5倍行距,段前0.5行,首行缩进2字符;图片文件统一为jpg格式,图片不清楚不予发布。

四、所有来稿必须在稿件标题下依次注明:供稿人、责任审核人。对无署名无责任审核人的稿件一律不予发布。

五、各部门在进行会议等活动前可来办公室借取照相机、摄像机等设备并进行确认签字。照片及录像内容须自行导出,三日内发给办公室存档;照相机、摄像机等设备须在一日内归还办公室并进行确认签字;新闻稿件最晚在次日完成。

六、中心主页发布信息由办公室负责,一卡通主页发布信息由一卡通部负责。负责发布信息的人员在信息发布后要对发布网页上的文字、图片、版式进行进一步核对,即发布后立即核对,出现问题立即解决。

上述规定从即日起执行,请各部门遵照实施。



 

 

大连理工大学网络与信息化中心

2014年4月9日



  大连理工大学网络与信息化中心 2014年04月09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