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按照学校信息化建设的整体规划,从2016年起学校各单位凡使用学校预算资金建设的各类信息化建设项目都要进行统一立项论证和审批。
一、信息化建设项目范围界定
信息化建设项目指应用于学校教学、科研、校务管理等工作的各类信息化基础设施、信息系统、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等相关建设项目。
二、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立项和预算申请
所有需申请学校预算的信息化建设项目(不含科研经费和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长效机制经费建设的项目)必须参加学校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论证会。每年学校下年度预算申请前,网络与信息化中心组织召开下年度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论证会,由信息化建设专家咨询组、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财务处、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信中心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论证组,以答辩的方式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审批。
通过论证审批的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方可申请学校下年度预算,然后按照学校信息化建设统一规划进行建设。未通过立项审批的项目学校不接受预算申请、不予经费报销,不予设备采购。
三、本年度立项论证会安排
2016年度学校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论证会计划在2015年9月下旬(学校预算申请截止前)举行,具体要求和安排另行通知。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信息化建设需要,提前规划2016年度信息化建设项目,并做好立项申报准备。
网络与信息化中心
二○一五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