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信息化项目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所有网络系统均需要依法完成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项目组应在信息化项目立项后对其安全保护等级进行自主定级,并在建设前期提交等级保护备案表和等级保护定级报告,完成网络安全登记保护定级备案工作。
网络与信息化中心根据要求,开展学校2020年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面向对象:
1、2020年度校内新建信息化项目(查看附件列表);
2、之前未做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工作的校内信息化项目。
工作要求:
提交等级备案表及等保定级备案报告。具体详情可查看网络与信息化中心主页服务说明:http://its.
按照等保2.0新标要求,所有等保定级需经过专家评审及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公安部门审批备案,请各项目组按时提交材料,网信中心将统一组织完成评审上报工作,如未及时提交材料需各项目组自行组织完成相关工作,未完成等保定级备案工作的项目不得验收上线。
截止日期:2020年5月22日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瑾
办公电话:84709126
网络安全部邮箱:security@
网络与信息化中心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