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修订)》(大工办发〔2019〕5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为完善信息化项目前期可行性论证评审机制,加强学校信息化统筹规划和优化资源配置,信息化建设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信息办)设置信息化建设滚动项目库,科学合理支持必要、可行的信息化项目。现就2022-2025年信息化建设滚动项目库(2021年第二批次)申报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申报项目应能够围绕《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等文件要求,结合《大连理工大学2022-2025年信息化建设重点任务》(见附件1,以下简称《重点任务》),推动信息技术、智能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扎实推进智慧校园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资源整合与互联互通,不断完善和创新学校的各项管理与服务工作,增强管理效率及服务师生能力,促进智慧校园建设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原则上为校级预算拨款的“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项目”及科研、学科、教学等经费来源的“其他经费来源信息化项目”,包括校园网基础设施、信息化基础平台、网络安全、信息系统、网站及各类软件等项目。符合以上条件的项目无论预算资金来源、规模大小,均需申报。
三、申报程序
1.各单位根据申报原则和本单位实际围绕《重点任务》自行申报。申报时需填写《大连理工大学2022-2025年信息化建设滚动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下载《大连理工大学信息化项目建设可行性报告模板》(信息化基础平台及信息系统项目见附件3,其他项目见附件4,以下简称可行性报告)并完成编制工作,作为可行性论证评审的重要依据。
2.各单位请于2021年9月3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信息办xxb@,本批次为2021年度最后一次入库申报,过期将不予本年度受理。
3.信息办将会同网信中心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形式性审核,并组织校内外专家开展可行性论证评审。
4.通过评审的项目列入年度建设计划,可参加学校信息化项目立项论证和审批。通过学校信息化项目立项论证但未获得预算支持的滚动库项目,第二年不需再次进行立项论证,直接申请预算。若连续两次预算未获得批准,则需重新编制可行性报告并参加可行性论证评审及信息化项目论证。
四、申报要求
1. 《重点任务》中智慧校园、创新应用等内容的建设主体应为学校各业务职能部门,相关单位需围绕重点建设方向开展申报工作。
2.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根据本单位发展需要,认真谋划并统筹做好信息化建设滚动项目库申报工作。已申报信息化建设滚动项目库(2021年第一批次)但未通过的项目,根据相关意见与建议进行修改与完善后可申报本批次。
3.申报材料应科学严谨、实事求是、完整、全面,各项数据真实、准确;应充分阐明项目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设目标和建设需求依据充分,建设方案合理、可行。
4.各单位为信息化建设滚动项目库的申报主体,应成立专门的项目组,负责可行性报告的编制及相关工作协调。
5.各单位应加强本单位信息化项目的顶层设计与统筹协调,推进系统整合、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把关,杜绝新建孤立的信息系统。
6.未列入信息化建设滚动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得申请项目立项和建设。
如有疑问,请与信息办沟通咨询。
联系人:单宇婷 张鹏
联系邮箱:xxb@dlut.edu.cn
联系电话:84707003 84707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