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随着高校智慧校园建设的不断推进,高质量的数据资产已成为学校高效管理、科学决策和创新服务的重要基础,是支撑高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公共资产。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要求,加强我校信息化数据资产的统一管理和质量控制,提高数据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效能,发挥数据资产在学校综合改革和一流大学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按照《教育部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教育数据管理办法》(教厅发〔2018〕1号)和《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GB/T 35273-2017)以及《大连理工大学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大连理工大学信息化数据资源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和未来发展需要,学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管理委员会决定启动学校公共数据平台建设工作,并建立学校公共数据平台建设、运行和管理的长效机制。
一、工作意义
学校公共数据平台是我校信息化数据资源建设的主要载体,对我校机关各职能部处(办)、直附属单位、各学部(学院、部)以及全校师生员工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或获取的各类信息化数据资源进行统一管理,完成数据资源的采集、存储、交换、共享及应用,并为全校各单位及师生提供权威数据服务的公共基础平台。
学校公共数据平台建设对推动学校事业发展、提高信息化服务能力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通过公共数据平台建设,可保障学校、业务部门、师生所需的各类信息化数据均有准确、唯一的来源,使数据能充分共享、安全使用。从学校层面,各级领导可根据权限通过可视化手段实时了解学校各项办学指标情况,进行数据挖掘和决策分析;从业务部门层面,可避免数出多头、数据不准、数据手工采集、数据线下传递等繁琐且不安全的工作模式;从全校师生层面,可随时进行数据查询并灵活使用,避免数据重复采集、重复填表等问题。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公共数据平台建设,解决学校需要什么数据、数据怎么产生、数据什么格式、数据怎么维护、数据更新频率、数据怎么共享、数据怎么使用、数据有效期限等关键问题,建立包括组织、制度、标准、流程、安全、技术等内容的数据资产管理长效机制,为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师生提供全面、及时、准确、可用、安全的数据资产。
三、基本原则
1.数据资产是学校的公共资产。学校各部门在履职过程中产生或获取的各类信息化数据,均是学校的公共资产,业务部门应根据学校各项工作和师生需要,按着《大连理工大学信息化数据资源管理办法》的要求提供各类信息化数据资源的充分共享。
2.业务部门和师生是数据产生的源头。学校机关各业务部门是数据产生的最主要源头,学校各项工作所需数据,应由业务部门根据部门职责纳入日常管理并通过业务系统提供。对于没有业务系统支撑的数据,业务部门应通过学校公共数据平台向师生采集。
3.业务部门和师生是数据维护更新的主体。学校机关各业务部门是业务数据维护和更新的第一主体,应建立数据管理制度以保证维护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和时效性。通过公共数据平台向师生采集的数据,其维护更新由师生个人负责,有必要审核的数据由管理数据的业务部门确认审核方式。
4.学校公共数据平台是全校统一的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学校各部门产生的共享数据、师生个人采集的数据,均推送到学校公共数据平台进行管理。学校各部门、师生履职所需数据,也均从学校公共数据平台获取。严禁任何形式不经公共数据平台进行的数据交换和使用。
5.数据安全由网络与信息化中心、业务部门、师生分层次负责。因学校公共数据平台产生的数据安全问题由网络与信息化中心负责,因部门业务系统产生的数据安全问题由业务部门负责,因师生个人原因产生的数据安全问题由师生个人负责。
四、工作机构
学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管理委员会为学校公共数据平台建设工作的领导机构。为保证工作高效推进,并将数据管理工作常态化,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成立“大连理工大学公共数据平台建设工作组”(常设),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郭东明
副组长:宋永臣 李成恩
成 员:于海晨 王 博 王同敏 王国红 王涌涛
丛丰裕 刘志军 杨炳君 张 巍 张积勇
姚伟岸 贾晓津 郭 驰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共数据平台建设工作。
办公室主任:张 巍 王涌涛
办公室成员:于广辉 王 哲 刘化总 李先毅
杨雨濛 孟秀英 郭晓明
五、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全校数据资产普查(2018年3月-4月)
工作内容:以学校信息化数据资源管理办法确定的十个职能域为基础,界定学校数据资产范围,确认各职能域及其子类数据的权威来源部门以及数据维护情况、数据存储形式、数据更新机制、数据开放共享等情况。对无法确定数据来源或来源不明确的确认数据主管部门,统一纳入公共数据平台管理采集。
预期成果:明确学校所需各类数据内容,明确学校各类数据权威来源。机关各业务部门形成《信息化共享数据一览表》,说明需要管理维护哪些数据,已维护哪些数据,没有的数据如何获取,哪些数据可以共享,共享数据格式、共享数据如何更新、维护;网络与信息化中心形成学校《公共数据平台数据使用一览表》,明确各类数据的产生和使用单位。
牵头部门:网络与信息化中心
协助部门:机关各业务部门
第二阶段:全校范围数据治理(2018年5月-8月)
工作内容:在全校范围开展数据治理,重点对学校组织机构域、人力资源域、教学管理域、学生管理域、科研管理域、财务资产域、个人信息域的数据进行治理。机关各业务部门根据本单位《信息化共享数据一览表》数据内容完成与学校公共数据平台的对接,进行数据清洗,检查本单位共享数据质量,确认现有共享数据采集、补充、纠错的方式,建立本单位共享数据的产生、采集、更新制度和流程规范,保证本单位推送到学校公共数据平台的数据完整、准确、规范。
预期成果:机关各业务部门完成本部门共享数据的补充、更新和完善,形成本部门《信息化共享数据运维规范》,与本部门业务系统开发厂商共同配合网络与信息化中心完成本部门共享数据与学校公共数据平台的对接,实现学校公共数据平台数据完整、准确、可用;网络与信息化中心建立全校数据管理审核制度以及数据质量管理规则,形成学校《数据质量校验规则》及《数据质量问题检查及完善工作流程》等规范。
牵头部门:机关各业务部门
协助部门:网络与信息化中心
第三阶段:建设公共数据平台并形成公共数据平台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2018年9月-长期)
工作内容:建设学校公共数据平台软硬件基础设施,逐步完善校园门户中“数据大工”、“个人数据中心”和“个人画像”模块建设,将各类校情数据和师生个人数据、行为数据分权限向各单位、各级领导和师生本人提供统一展示和查询服务;建设“一张表”平台,实现业务部门所需表格和师生填写表格的自动生成;完善机关各部门数据管理制度和规范,保证共享数据能够持续保持完整、准确、及时;建立数据管理监督问责机制,通过学校公共数据平台定期对各单位的数据质量进行校验和检查,定期向全校通报机关各业务部门数据质量情况。
预期成果:2018年12月完成学校公共数据平台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把学校公共数据平台建设成学校统一的数据交换、共享的平台,正式向全校各单位、全体师生提供数据服务,解决数据线下交换、采集和重复填表问题;机关各业务部门、师生本人能够通过平台持续维护学校所需各类共享数据,保证学校公共数据资产的完整和准确。
牵头部门:网络与信息化中心、机关各业务部门、全校师生
六、工作保障
公共数据平台建设是一项系统的、专业的、大型的、长期的、复杂的、繁重的基础性工作,需要机关所有部门参与,要进行大量的组织和流程再造,要面对庞杂的管理系统,要触动原有的业务范围,要改变很多传统的工作模式,工作难度大,因此学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建立必要的工作保障机制,确保公共数据平台建设工作持续顺利进行。
1.将公共数据平台等信息化建设工作纳入机关各单位常规工作内容。机关各单位信息化专干负责本单位数据日常维护和数据管理等信息化建设工作。网络与信息化中心负责对信息化专干进行业务培训、管理和考核。
2.建立目标责任制,将机关数据管理等信息化建设工作纳入机关各部门和信息化专干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公共数据平台建设工作组将公共数据平台建设内容、目标、时间节点进行分解,定期向学校党委、行政报告机关各单位公共数据平台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在校园门户中定期通报各单位数据管理和数据质量情况,将部门及信息化专干工作情况向人事处通报,工作成效与单位和个人绩效考核挂钩。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