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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工办发〔2018〕91 号



学校办公室关于启用“大连理工大学证明专用章(1)-(16)号”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因大连理工大学校级自助打印系统建设需要,现启用中英文“大连理工证明专用章(1)-(16)号”(附印模)并放置于学校自助打印设备中,仅用于学校自助打印设备打印的各类证明材料用印。




2018年12月21日



 

  大连理工大学学校办公室 2018年12月21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