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工办发〔2016〕111号
校内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校内网站的建设和管理,提升网站建设质量,确保网站健康持续发展和安全稳定运行,经学校研究,制定《大连理工大学校内网站建设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原《大连理工大学二级主页建设管理办法》(大工办发〔2014〕38号)同时废止。
附件:大连理工大学校内网站建设管理办法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