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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信办发 2025(03)



网络与信息化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修订)



为构建系统化、规范化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切实防范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依据国家相关消防法规及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演练,普及消防知识,提高本单位教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切实提升全体教职工的消防安全责任意识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二)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做好重点

要害部位的消防隐患日巡查日,并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三)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定期检修维护,保持良好性能状态。

(四)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并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五)设置消防安全负责人和兼职消防员,防火委员会成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六)实施新建、扩建、改建、装饰、装修工程前向消防安 全工作日常机构备案制度。

(七)按照学校消防应急预案和规定程序措施处置火灾事故。

(八)认真履行学校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演练,对消防管理和维保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二)宣传教育培训通常采取集中授课与分散学习、定期培训与不定期强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单位、部门对所组织培训的时间、内容及参加培训人员进行详细记录并存档。

(四)宣传教育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1.消防法规、安全制度和有关消防安全操作规范;

2.常见火灾风险因素及预防处置措施;

3.常见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性能及使用维护方法;

4.火灾报警流程、先期处置措施及紧急避险自救常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

三、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各部门在用火用电设备时应当做到“三落实”,即落实安全地点、落实专人负责、落实安全措施。主要包括:

(一)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擅自私拉乱接临时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确需临时用电的,需经相关部门审批并由持证电工进行搭接;

2.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等作业必须由持证电工严格按照国家电气施工规范标准进行操作;

3.严禁私自违规使用电热棒、电炉、电暖器等大功率电器,严防电气火灾事故发生。

(二)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中心兼职消防员申请报备。

2.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4米半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安全隔离。

3.中心大楼内严禁吸烟,严禁燃点蜡烛,严禁使用酒精炉、卡式炉等器具。

4.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将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一)为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建立消防安全巡查、日查、抽查、定期检查等制度。消防安全检查必须坚持五查:查领导、查思想、查制度、查隐患、查措施,遵循先重点、后一般、不放过死角的原则,具体措施包括:

1.日常巡查。由值班保安负责,每日对中心大楼公共区域进行巡查,认真如实填写《网信中心消防值班记录表》,由规划管理与综合部统一归档管理;

2.随机抽查。由兼职消防员、规划管理与综合部人员在非工作时间对各办公室用火用电安全情况进行突击抽查,认真如实填写《网信中心消防安全抽查表》。

3.定期检查。由消防安全管理人(于广辉、任立春、张鹏、单宇婷)及兼职消防员(乔丕镇)组织实施,并认真如实填写《网信中心消防安全检查表》。

寒、暑假放假前1至2日内,由中心防火委员会委员组织中心楼消防安全大检查,并认真如实填写《网信中心消防安全检查表》。

(二)具体检查内容

1.教职工的防火安全意识,以及对防火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2.用电安全,是否违章使用电器。

3.消防设施、设备、器材是否完好,灭火器材数质量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安全管理情况。

4.重大火灾隐患是否列入整改计划,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做到“三定一保”(定负责人、定安全措施、定整改日期,保证不发生火灾)。

5.火险隐患是否及时整改。

6.安全疏散通道、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畅通情况。

7.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完好情况。

8.消防常识掌握情况和遵守安全规则的情况。

9.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辖区内有无异常的烟雾、气味。对检查、巡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除此之外,中心全体人员要增强安全意识,要随时自查,管理好自己用电行为,养成外出关闭门窗、水源、电源的好习惯。

五、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责任人(乔丕镇),负责定期维护、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

(一)严禁占用疏散通道堆放物品。

(二)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门等障碍物。

(三)定期检查应急照明灯具和疏散指示标志,如有损坏,立即更换,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四)严禁在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严禁遮挡、覆盖消防安全疏散指示。

(五)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迅速整改,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应当加强消防设施设备日常维修保养,建立消防设施、器材检查档案,对各种消防设施、器材的数量、位置情况进行详细登记。

(二)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必须定期由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三)安排具有资质的专业人员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其它人员不得随意维修保养消防设施设备。

(四)每日对消防控制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刻报告并做好记录。

(五)委托具有消防设施维护资质的机构,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出具报告书。

(六)及时对失效、损坏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换。

(七)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或变更摆放位置。

(八)要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故意毁坏消防设施或器材的行为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除赔偿罚款以外,将依法依规追究其行政责任乃至法律责任。

七、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建立完善火灾隐患检查整改管理机制。

(二)对发现的一般火灾隐患要应立即进行整改,做到定人、定时、定责。

(三)对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应当制定具体的方案或措施,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后实施整改,在落实整改之前应采取临时防范措施,保证消防安全。

(四)隐患整改必要时应征求消防安保部门意见。

(五)隐患整改完毕后,负责整改的部门和个人应当将整改情况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经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一)应当明确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使用的防火防爆要求和操作规程。

(二)落实定岗、定人、定点、定容器、定量等防火措施。

(三)储存、使用地点应符合消防规范要求,张贴有醒目防火防爆警示牌。

(四)防雷、防静电设施应建立落实严格的检测制度。

九、消防安全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一)实行消防安全工作年终考评制度,并根据考评结果实施奖励和处罚。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

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

3.发现初起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损失者;

4.在火灾情况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者;

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在消防安全业务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获得其他组织颁发的安全消防相关荣誉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

1.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者;

2.擅自使用和遮挡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者;

3.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内摆放物品者;

4.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未经许可擅自施工装修造成火灾隐患者;

2.未经允许动用电气焊及明火施工者;

3.违规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者;

4.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者(不包括赔偿金);

5.装修使用易燃材料和不按规定进行阻燃处理者;

6.违规安装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者;

7.不遵守消防法规引起火灾或造成重大火灾隐患者(不包括火灾造成的损失赔偿);

8.其它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网络与信息化中心

2025年10月15日


  大连理工大学网络与信息化中心 2025年10月16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