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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信办发 〔2014〕1号



网络与信息化中心会议纪律规定



为合理安排会议,提高会议质量,体现会议的严肃性,充分发挥会议的效能,根据工作实际,特制定会议纪律管理规定。

一、与会人员需准时参加会议,不能参加须在会前向主管领导请假,未经同意不得不参加或由他人代替参加会议。

二、会议期间,凡与会人员不得中途退场(特殊情况须报告主管领导),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如非会议需要不要携带笔记本电脑,将手机或其他通讯设备关闭或调成振动。

三、会议承办部门负责会议室的布置,准备水、投影、会议资料等材料。大型会议办公室可协助相关安排。

四、在会议室的使用过程中,爱护公物,保持会议室的整洁,用完后所有的设备放置原位,及时清理杂物,将电灯、空调、投影仪等设备电源关闭。

五、各部门应根据会议要求认真做好会议纪要,并按照主管领导要求进行会议纪要的整理。


 

 

大连理工大学网络与信息化中心

2014年1月8日

 

 


  大连理工大学网络与信息化中心 2014年01月08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