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
1)服务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所有网络系统均需要依法完成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等保工作包括定级、备案、测评、整改及监督检查等几个环节。
项目组需在信息化项目立项完成后对其安全保护等级进行自主定级,并在建设前期提交等级保护备案表和等级保护定级报告,完成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工作。
2)服务流程
a.下载" 模板-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doc"和" 样例-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XX管理系统.doc "。
b.参考模板及样例填写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表中的表二、表三及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
c.按照“等保定级备案规范(校内)”要求,完成自主定级。
d. 根据市公安机关要求填写补充材料“ 等保定级备案第三方网络安全情况” 。
e.专家评审(网信中心统一组织)。
f.网信中心审批,提交公安部门审核备案。
g.备案完成后,网信中心将在“网络等级保护工作列表”中更新系统备案信息,项目组可自行查看。